连人社公[2015]1号
关于马秀娟等2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马秀娟等4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》(清人社[2015]7号)文精神,同意马秀娟等2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,试用期1年。
附:录用公务员名单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录用单位 |
1 |
马秀娟 |
女 |
连州市人民法院 |
2 |
邓桂花 |
女 |
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5年1月26日
连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2015年1月26日印发